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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青春加诉度#237.5mg/ml!醉驾肇事打民警,你这小伙错上加错!

江干检察 2021-04-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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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后撞车,慌乱逃逸!

有道是“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说乎。”见到多年未见的好友,小王一不小心就喝多了。说好打车回去的,结果还是鬼迷心窍般地坐上了驾驶座,打火、挂档、给油,开着车上路了。
没开多久,只听见“砰”的一声,小王急忙下意识地踩了一脚刹车,定睛一看,车头撞上了停在路口等红绿灯的小轿车尾部,此时回过神来的小王吓得不轻,害怕被交警处罚的他慌忙驾车逃离了现场。



顺着机油,一路追踪!

被撞小轿车的司机报警后,民警到达现场未见到肇事车辆,但依稀看到地上有漏出来的机油,于是顺着机油痕迹在不远处找到了一辆车头被撞坏,还大模大样停在马路中间的轿车。原来司机小王竟然横躺在驾驶室内呼呼大睡!民警见状赶紧拍打玻璃窗叫醒他,下车接受检查的小王语无伦次、踉踉跄跄,完全一副烂醉如泥的样子。民警给小王进行酒精呼吸测试,但屡屡不成功。就在准备对小王进行第N次测试的时候,小王却突然伸出右手,重重一拳打在民警的脸上。这一拳,也把他自己给“咣当”打“醒”了!



后悔莫及,怪在“断片”?

让在场所有人吃惊的是,小王经血液乙醇含量检验,血液中乙醇含量竟然高达237.5mg/100ml。检察官见到小王的时候,小王已经在看守所了。整个讯问过程中,他说的最多的两个字就是“后悔”。小王说,他清楚酒后不能开车、不能抗拒民警执法,可是酒劲上来之后,大脑被身体接管,做什么事儿都不管不顾、放飞自我了,自己怎么下的车、怎么打的民警是完全“断片”,记不起来了。



酒后“失忆”,也要处罚?

可能有人要问,小王醉酒驾驶车辆该罚,可是打民警这事儿他完全不记得了,也要处罚吗?检察官提醒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八条第四款明确规定,醉酒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!最终,小王因犯妨害公务罪、危险驾驶罪,数罪并罚,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




检察官释法

(1) 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及司法解释规定,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/100毫升以上的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,构成危险驾驶罪。

(2) 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、第五款规定,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,构成妨害公务罪。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,从重处罚。






供稿:王 源

编辑:毛艺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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